《环境保护组织分工管理制度》讲解了工厂内各部门及人员在环境保护管理中的职责与任务。该制度规定由厂部一名副厂长负责总体协调,各副厂长按职分责,具体明确部门的职能定位以及环境保护业务工作的落实方式。其中提到质量安全环保处为厂下设专门办事机构,负责监督环境管理制度执行并协调各部门工作。车间主任领导内部环保业务,技术员则专注于治理工作,且必须将其作为企业日常管理的关键内容。文件进一步阐述了不同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如生产运行处在调度中包含环境动态监测和污染防治、机动工程处负责节水治污与设备统一管理、财务资产处理相关资金管理和收费问题。此外还强调计量中心保障排水测量手段完善,人事劳资负责环保意识教育和技术提升。最后指出所有单位须依法承担环境污染责任,并将环境保护纳入企业核心管理体系。
《环境保护组织分工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制造业或涉及三废排放的企业,尤其适用于具备较大规模和多部门协作体系的工业企业。它主要指导这些企业明确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在环保方面应有的职能,帮助企业有效整合资源实现污染防治与清洁生产。此文档范围涵盖了石油化工、机械制造以及任何需要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且依赖团队合作开展环保管理工作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