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预案概述》讲解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指出重大事故发生后需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多方参与及密切配合,并将其视为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该文件着重分析了制定重大事故应急计划对于有效开展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包括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以及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同时,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的相关规程,《事故应急预案概述》明确了应急计划的定义为一个正式书面方案,用于阐述现场及场外事故应对措施。此外,《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立救援预案体系,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则需配备相应器材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在计划结构中强调了企业与政府主导分别实施的场内与场外应急计划,且应急目的旨在抑制事件扩大和降低对人、财产及环境的影响。计划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危险评估环节,例如明确潜在事故类型、后果严重程度和可能性,并咨询供货商或权威机构获取建议以优化管理方法。
《事故应急预案概述》适用于各层级政府机构、相关部门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尤其涵盖涉及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以及矿石开采、建筑施工等行业。这些行业由于其特殊性质,在运营中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需要通过系统化应急管理措施来规避或控制突发事件。此外,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及指导的政府部门也能从文件中获取规范化应急预案编制方法,推动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