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讲解了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具体措施。本办法阐述了安全费用的定义与管理原则,即专门从成本中列出资金用于改进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文中详细列举了各行业领域的提取标准,例如:煤炭生产根据不同类型矿井按原煤产量月度提取,如瓦斯突出和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其他井工矿15元,露天矿5元。非煤矿山开采则根据原矿产量月度提取,比如石油每吨原油17元,不同类型矿山也有不同提取标准,如露天金属矿山每吨5元等。建设工程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基准计提,各类工程的安全费用提取比率在1.5%到2.5%之间不等。同时对尾矿库、地质勘探等活动制定了特定提取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多类企业,包含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筑工程施工等多个特定行业。这些范围涵盖了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制造以及机械制造业等领域,并涉及武器装备的研究生产和试验单位(包括民用航空及核燃料方面)。该法规特别关注需要确保长期稳定且高水平安全生产投入的企业,确保它们能够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提取并在必要时规范地使用安全费用。这不仅有助于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还能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