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和控制制度》讲解了核电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在施工作业场所中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全面指导方法。该制度详细阐述了针对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及环境因素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制定控制措施的具体流程,旨在降低HSE风险并持续改进HSE管理绩效。文件规定了本部安全部负责程序的编制、修订和解释,并指导各项目部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建立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清单,对各项目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部其他部门需组织识别、评价职能工作中涉及的风险;各项目部则要具体实施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类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与控制,特别是针对高风险分项工程/活动制定专项安全控制措施。此外,文件还详细描述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询问交流、现场观察、查阅记录等多种手段识别危险源,以及使用直接判断法、查表法等对风险进行评价,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级别的控制措施,如应急预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等。
《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和控制制度》适用于核电事业部本部及其下属各项目部在工程建造期间进行的所有危险源和环境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工作。此制度特别针对参与核电建设的各个层面,从管理层到操作层,确保所有相关人员能够理解并遵循规范要求,从而有效降低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风险。它不仅为核电工程建设提供了系统的风险管理框架,也为实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