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厂环保管理员职责》讲解了分厂环保管理员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环保部领导并在分厂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模式。文件描述了管理员需传达、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组织宣传环保法规、政策和知识。文档指出了协助分厂厂长编制本单位的环保年度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的任务。掌握本单位污染物动态,制定削减、消除污染物的方案也是职责之一。参与新、扩、改建工程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试运行工作以确保“三同时”的实现被明确指出。监督检查本单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制定停车检修及排放方案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监督措施的实施,禁止乱排乱放是关键职责。随时检查分厂的“三废”产生及排放情况,在发现超量排放时要立即通知相关岗位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文件强调了分厂环保管理员有权制止和批评不负责任、违反操作或操作不当导致乱排乱放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厂和公司安全环保部监督执行。协助安全环保和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以及制定设备停车检修、清洗、置换排放污染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后监督执行。
《分厂环保管理员职责》适用于各类设有分厂的企业,尤其是涉及工业生产、制造加工等可能产生污染排放的企业。该职责文件为环保管理员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帮助其有效履行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责任。适用于企业内部负责环境保护管理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环保专员、环境工程师等,也适用于企业高层管理者了解和监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