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伤亡事故统计和处理制度》讲解了学校在发生伤亡事故后的应急响应流程,明确了从事故发生到报告、处理的各个步骤。该制度强调学校应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乡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并组织现场救援工作。针对重大安全事故,要求在1小时内口头报告并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同时,制度规定由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成立多个工作小组协同作业,确保救援有序进行。责任人需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初步应急处理,并迅速向校长室汇报。此外,事故调查需遵循“四不放过”原则,确保事故原因查清、责任追究到位、师生受教育以及防范措施落实。为预防重特大事故,学校应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隐患建立档案并上报监控。责任人还需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供校长参考,以确定事故性质并作出公正处理,结果需公开透明。对于漠视或掩盖事故的行为将给予严厉批评和相应处罚。
《学校伤亡事故统计和处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涉及师生安全的场所和活动。此制度不仅适用于日常教学环境中的安全管理,还涵盖了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校外实践以及校内设施使用等场景。它为学校管理层提供了一套完整的事故应对指南,帮助他们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社会声誉。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级学校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