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特点》讲解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为各类组织提供结构化的运行机制,以帮助组织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并推动持续改进。此标准为第三方提供了评审或审核的依据,同时强调遵循自愿原则,各类组织是否实施、建立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以及进行认证审核均取决于组织自身意愿,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不改变组织原有的法律责任。文档还描述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ISO9000标准的兼容性,二者遵循共同的管理体系原则,许多要素要求相似,可作为OHSMS实施的基础。此外,该标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任何希望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符合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展示符合情况,寻求外部认证注册或自我鉴定声明的组织均可使用。最后,文档提到标准的灵活性,它关注如何实现目标而非具体目标是什么,把建立行为标准的工作留给组织自行决定,但要求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突出预防为主和持续改进的要求,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贯穿于体系建立、运行和改进中。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特点》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组织,无论是制造业、服务业还是其他行业领域,只要这些组织有意愿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符合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向外界展示这种符合,寻求外部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注册,或者对符合本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尤其适用于那些希望适应外部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不断提高,并希望通过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来体现对安全生产实际贡献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