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作业现场物资管理规定》讲解了矿区采掘作业现场内物资管理的规范,旨在加强对于积压、闲置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利用,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该规定明确了采掘作业现场物资的具体范畴,包括圆梁、板材、铁道、设备设施等众多可以再利用的物品。文中强调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全环保部及矿区各级管理人员均有义务监督物资管理工作,而班(队)长、安全员、组长以及同组作业人员则被指定为物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物资使用、存放、回收与修旧利用等环节。在物资管理方面,规定指出现场作业责任人需依据实际需求合理储备物资数量,并且要根据物资使用性能妥善保存和整齐摆放。特别提及对容易因受潮或淋水变质的物资应尽快安排使用,避免浪费。此外,在采场下采或掘进作业完成后,责任人须组织人员将剩余可用物资转移至新的作业地点或指定地点继续使用,废旧物资也要妥善处理。为了确保规定有效执行,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措施,针对未能按规定操作的情况设定了不同金额的罚款,以此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
《采掘作业现场物资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炭、金属矿产以及其他需要进行采掘作业的企业单位。这些企业通常会在地下或露天环境中开展采矿活动,涉及大量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本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物资管理效率,减少资源浪费,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能为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物资管理体系提供指导和支持。通过明确规定各岗位职责和管理流程,能够有效保障采掘作业现场物资的安全、高效流转,进而提升整体运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