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流程》讲解了苏仙区对自建房与非自建房安全隐患的系统排查及整治方法。对于自建房,排查流程涵盖户主自查、镇(街道)复查、指导组核查以及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鉴定四个步骤,确保从基层到专业层面全面评估房屋安全状况。针对非经营性和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措施依据安全性鉴定结果分级处理:C级需维修加固,D级则视情况拆除重建或停止使用。非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同样严谨,首先由产权人或使用人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查,随后进行现场核查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判断,并根据需要进行第三方检测鉴定。整治销号流程按照部门主责分类处理原则执行,非住宅类和住宅类房屋均需依据安全性鉴定报告决定后续使用方式,C级整改后验收合格恢复使用,D级则采取撤离人员并停止使用的措施。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流程》适用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等,这些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此外,该文件也适用于房屋所有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各行业的主管部门,帮助他们了解自身在房屋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指导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自查、配合复查以及实施必要的整治措施。同时,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也可依据此文件规范其检测鉴定工作,确保房屋安全评估的专业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