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长输管道占压管理工作》讲解了油气长输管道在建设和运行阶段的占压管理原则、处理方法及管理要求。该文指出,为确保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依据2010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明确了各类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文中强调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对于严重危及管道安全的占压行为要坚决清理。具体到处理方法上,针对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建房、种植特定植物、建温室、修围墙以及坟地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在这一区域内禁止建设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种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禁止修建带有地下基础的玻璃温室和永久性塑料大棚等。同时,对一些特殊情况如简易大棚、经济林木树苗、低矮灌木等也提出了灵活处理的方式,要求签订管道安全协议,确保管道应急抢修作业不受阻碍。此外,还强调了管道运行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监管、履行合同承诺等方面。
《油气长输管道占压管理工作》适用于涉及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和运营的相关企业及机构。这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油气长输管道设计、施工、监理的企业,以及负责管道运行维护的单位。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如能源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在制定相关政策和进行监督检查时提供指导。另外,对于管道沿线的土地使用者,如农民、居民等,也有重要参考价值,帮助他们了解在管道周边土地利用上的限制条件,从而保障自身利益与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