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十四个检查要点》讲解了针对建筑和场所消防安全的全面检查要求,涵盖消防合法性、消防管理、建筑防火、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和屋顶水箱、防排烟设施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七个主要方面。在消防合法性方面,该文件强调查验建筑投入使用的时间与改造装修时间以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检查消防审核、验收及开业前的安全检查情况。关于消防管理,它详细描述了健全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措施、重点岗位人员培训上岗、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等内容,确保火灾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消除。建筑防火部分指出需要关注建筑使用性质和消防设备安装是否合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设置合理与否,外窗有无影响救援的障碍物,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场所共存时是否满足国家技术标准。消防控制室则对值班员配置及其职责履行、设备检查记录、应急程序掌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控制室内各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对于消防泵房和屋顶水箱,文件明确了水泵及相关阀门的状态、储水量、防火分隔、应急照明等方面的检查要点,保证供水系统的可靠性。防排烟设施章节中,提及了设施设置、风口形式位置、启动功能测试、防止烟气误入等关键点,确保紧急情况下有效排烟。最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求检查报警阀组完整性、阀门状态、水流指示器动作灵敏度等,保障自动喷淋系统的正常运行。
《消防安全十四个检查要点》适用于各类建筑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活动且与居住功能混合的建筑物。这些单位或场所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本文件中的各项检查要点进行自查自纠,确保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政府监管部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明确、详细的检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