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讲解了制定本规定的法律依据与目的,为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特此规范建设工程中的动火操作。该规定明确了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责任人的设立及各项消防制度的制订与配备。文件也具体指出了不同单位包括监理单位在内需对动火票及其对应期间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此外,建设单位的资金支持及其对现场安全管理有重要作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依法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元,并纠正违规操作或隐患。文中详述的用火管理内容包含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具体动火行为种类;详细的用火票办理流程,涵盖不同条件下动火的审批步骤及监护要求。并且明确提出了必须严格遵循四不用火的基本原则及动火票使用保存规范等。对于具体的防火安全措施,《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也从用火单位的准备情况、施工现场环境检查以及有限空间高处用火的特别规定,包括风力影响和周围可燃物的距离限制,直至到用火后的安全确认方面作出了周密安排。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从事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单位及相关参与方。涉及在上述工程区域执行如电(气)焊接和切割等工作任务的企业均需根据该规定调整动火操作方式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防范标准。这确保所有与这些工程相关联的从业人员了解其义务和责任,在符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及财产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