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资料员需要执行的工作范围和要求。资料员要负责文件资料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包括登记、分办、催办等基本操作步骤以及对这些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对于来往的文件资料需及时登入台帐并准确递交,这一步骤中资料员必须判断文件内容及性质,然后递交给项目经理、业主、设计单位或监理等部门完成手续办理。此外,还需负责从各部门接受按阶段提交的已整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无误之后归档且妥善保管。为保障工程信息安全,资料员须遵循严格的保密原则,在工程竣工后负责整理文件资料并按规定移交。
《资料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建筑施工及其他相关工程行业的项目管理中涉及文件处理和信息管理的岗位人员。无论工程项目规模大小如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都会产生大量的技术、经济合同等重要文档,这对资料员提出了更高的安全管理标准要求。该制度确保每个参与工程项目人员所生成或接触到的重要文件资料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安全有效地流转和保存,从而保障整个项目的顺利开展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