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讲解了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需在辖区内建立完善的档案和台账体系,记录存在隐患与危险源的详情。该制度描述了对这些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对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记录数据,以此评估安全性。文档明确了安全管理部门的角色,强调其应确保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具体的预防措施与监控方案来加强安全管理。对于发现的任何潜在安全隐患或正在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规定要求立即采取行动,如停产整顿、人员撤离等以避免事故,并且在隐患整改后须经严格审查同意才能复产复工。同时,它还强调制定详尽整改措施的重要性,明确资金来源、责任分配与限期,整改期间也须采取必要防范手段;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行为。此外,制度说明了违规导致后果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其他法律处罚。
《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涉及生产和储存可能引发重大危害或灾害的企业和单位,无论是制造业还是矿业、建筑业等行业。适用于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人员等群体,目的是通过指导性的规章制度帮助相关部门及企业识别、评估和减轻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高风险隐患,保障公共和企业内部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适用于希望了解此类信息以进行自我评估并提高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标准的其他组织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