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护设备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保障劳动者健康、有效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的相关制度规范。制度明确了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通过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其他吸除、阻隔设施等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装置和设备。同时指出人力资源与行政部主管公司内职业病防护设施监督管理,各部门承担各自责任,并要确保防护设备正常运行建立责任制,还规定购买防护设施的要求:如要有详细产品信息及合格证明,不能选用不符合规定的“三无”产品。此外强调了设立专职管理员、实行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以及建立档案的必要措施。针对维护工作,文件强调对设施进行周期性检查保养并评估设施的防护效果每年应至少检测一次,同时规定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保护设施,检修时须向员工提供临时保护,且需在修复后立即恢复防护功能原貌;文件亦重视培训指导方面,需培训员工使用这些设施的正确操作规程,让他们了解设备特性与要求,从而确保员工在工作环境中能安全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
《职业病防护设备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型有工业生产和存在职业病风险的企业单位,涵盖工厂车间、化学实验室等领域涉及可能产生粉尘、噪声、有害气体或其他危险物质的地方,确保所有接触到具有潜在健康威胁的职业环境中的员工能够受到有效保护。尤其对于化工行业、采矿业、机械制造等行业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该文件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团队成员提供详尽的操作指南,帮助管理者履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实现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