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制度》讲解了公司对于安全生产隐患的管理流程以及相关责任人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事故隐患等级决定是否立即处理,不能立刻处理的问题会被纳入信息档案,并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文件强调安全科负责对各类安全隐患确认分类,针对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管理方法。安全科在完成整改工作后,由隐患主体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接受复查。同时,安全科作为专职督办机构,其长官为责任人,有任务督促各方执行整改措施直至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完成后,责任单位需提出复产验收请求。此外,还提及安全科需详细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每月更新并向安全监管部提交汇总材料。
《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企业、工厂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那些面临较高安全风险、复杂操作工艺以及大型设备运作的行业领域如化工生产、冶金制造、建筑施工等行业尤为适用。该制度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有效监控并管理安全隐患,提高生产运营的安全水平,同时也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监察和政策制定提供了可靠依据。此文档指导各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各自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流程顺畅运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正常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