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办法》讲解了集团公司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而设立的全面动态监管与考核机制。为保障“安全一号文”及其他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到位,文件构建了一个涵盖多个关键部门的安全管理动态监管体系,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安全开采总院负责“一通三防”及地质测量领域的动态监督;生产部聚焦防治水、机电运输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力资源部和矿区工会则在培训和技术比武方面发挥作用。此外,文件制定了针对不同单位(如生产矿、矿业工程分公司等)季度性的“四个零”目标考核政策。根据千分制综合考核的结果,实现目标并表现优异的单位领导可获相应的年薪奖励或惩罚机制。
《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煤矿及相关工程项目的企业,特别是那些正在推行严格安全管理和长期安全管理策略的企业群体。这些企业需要建立起系统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本办法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者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和操作流程,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有效遵循规章制度,强化事前预防与过程控制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对于希望优化内部安全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考核评价体系以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的各类煤炭工业企业而言,《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办法》同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