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安全防护制度》讲解了公司所属单位内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的全面管理体系。该制度详细界定了安全防护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明确安全防护装置指的是安装在各类机械、设备之上用于保护人员及设备安全的装置,而安全防护设施则是为了防止事故而配置的所有保障性设施。它涵盖了从安全防护装置的分类,包括检测装置(如压力计、气体检测器等)、泄压装置(安全阀、呼吸阀等)、防止火灾蔓延措施(防火墙、防爆墙等)、紧急处理装置(如紧急切断电源、紧急冷却等)、组份控制装置(防助燃物混入装置等)、防护装置(限速装置、防静电装置等)以及灭火装置(墙壁消火栓、自动喷淋装置等),到具体使用和管理方面的规则。针对不同性质的安全防护装置,制度还规定了由设备部门、电气部门、仪表部门和防火部门分别负责对应的管理工作,并强调岗位操作人员需要充分了解其职责范围内安全设施的结构、原理和使用维护知识,保证装置能正常使用并且能够及时处理故障。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制度》适用于各个设有机械设备、生产工艺过程且存在潜在安全事故风险的生产企业单位,包括但不仅限于化工、制造业等领域内的企业机构,无论涉及新建、扩建还是改建项目均需严格遵循本标准以确保护装置及设施从选型、安装到后期维护拆除过程中始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从而为生产活动提供一个可靠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