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公司内部从总经理到各副总经理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责任与义务。该制度第一章总则强调安全生产作为综合性工作的重要性,需要实现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管理。它明确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承担着总体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也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的安全负责。文中还提出了“五同时”的工作方针:将计划布置、检查、总结以及评比生产工作和安全工作并行进行。第二章细化规定了各级领导的安全职责,详细列出从公司最高管理层到不同领域的副总经理所应履行的具体任务。例如,总经理需建立健全的责任制,直接监督或委托领导安技部门;生产副总经理侧重于制定及实施年度目标和强化安全保障系统,确保现场安全状况符合规程;经营副总经理则要落实财务和人力资源配置上的安全生产投入。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涉及工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特别是那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领域如矿山开采、建筑业以及其他重工业企业。这些企业的高级管理者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生产副总和经营副总等,均须依据此责任制执行自身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能。该文档不仅指导企业管理者们正确理解和履行自身的安全管理职责,而且有助于确保全体员工能够在统一标准下操作,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