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讲解了安徽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具体措施,确保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的要求。全文强调以新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和红线意识,并提出加强属地管理、强化综合施策等重要方法。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为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功能区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执行,并指出其核心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运用多种措施有效防范风险。文件还详细描述了党、政主要领导人的安全职责,比如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将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作为干部考核和地方发展的重要参考标准。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适用于安徽省内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并涵盖各级党委与政府工作机关及其相关机构,还有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和特定区域的功能区管理机构的党政领导,均需依照本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一文档为上述人员和机构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行为指南和支持,有助于促进各部门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体系,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