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暂行管理办法》讲解了为强化和规范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奖惩措施制定的风险抵押金制度。文中指出了此办法旨在通过风险与奖励相联系的方法,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感并形成共担安全责任机制。该管理方法以公司内不同部门承担的安全风险级别来分类确定缴存标准,并设定了每年一次的公历制缴存和考核期,以此周期作为基准评估各单位或个人在本年的表现。文章还详细列出风险抵押类别以及具体的金额、系数标准等内容。为了确保实施透明且合理,文中规定各层级人员的抵押金收缴由对应的责任机构审核审批,领导班子成员和董事长的交纳方式分别遵照集团公司的特定标准处理。办法明确了如何依据安全生产业绩的考核得分计算年终奖惩情况:综合考虑完成年度目标情况(60%)及履行管理职责情形(40%),并且提供了详尽的评分指标,确保整个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暂行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在职在册并在岗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以及劳务用工,但排除试用期内的人群。它为各部门建立了明确的标准,将不同类型的部室分为两类,并针对每类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从而实现了对所有适配对象的安全绩效考核和风险管理的有效覆盖。此外,该文件也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人员流动性,如新加入或即将离开岗位的职员如何参与安全风险管理的过程,进一步保证政策适用性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