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讲解了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为确保其安全性而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该法规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根据法律法规对涉及特种设备的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生产与使用的合规性。具体而言,本办法阐述了监督工作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强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指导工作,地方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承担属地管理责任,依据实际情况执行具体的检查任务。同时,文件提出了遵循风险防控及分级分类履职的原则,通过制定详尽年度检查计划和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模式来加强透明度。另外,针对高风险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并对公众聚集场所或有安全事故史的单位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最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描述了在应对重大活动等特定时期的专项监督检查措施,强调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的安全隐患的重要性。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特种设备相关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以及检测机构。它不仅覆盖制造业(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而且涉及到各类商业经营机构和服务行业,在公共安全设施中广泛存在的场所如学校、医院、交通枢杻、旅游景点等,都属于受该法调整的范围。本规定对于提升整个行业内企业的安全意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此外,它还为监管部门提供了详细的执法依据,确保在不同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实施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