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源长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完整规范,涵盖公司内部对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的全面管理制度。该文档强调制度目的在于预防和避免重大危险事故,并明确说明了依据的主要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等多项标准和规范。本文件不仅描述了制度的背景依据,还具体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即适用于某具体企业的相关危化品管理过程,并详细介绍了“源长制”的概念以及总源长在重大危险化学品中的职责所在,如组织开展辨识与评估、改善安全设备设施、组织编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供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培训等方面工作,强化动火及特殊作业安全管控,定期演练安全事故预案。同时指出总经理与分管副总经理分别担任公司级的总分源长,细化规定各部门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的职能。
《重大危险源源长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化学化工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存在大量危险化学品存储和加工处理的大型生产企业。这既涵盖了化工制造业内的各个层面岗位工作人员,又重点针对那些拥有一定规模且具备复杂工艺装置的企业管理者和各级负责干部,旨在提升全体员工对于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使所有参与其中的人员了解各自在预防风险中应发挥的作用,并确保这些高危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始终保持在严格监管下进行操作,最大限度减少潜在危险事故发生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