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十四:自行解决承诺函》讲解了在特定情况下公司承担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责任的具体承诺内容和形式。该文件针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分包商之间达成的合作关系而设立,明确规定当总公司未能按约定期限和比例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商时,为确保农民工工资不受影响能够按时足额得到支付,分包企业将做出自行解决应付未付部分工程款项的郑重承诺。这封承诺函明确了签署方需要履行的责任,并且要求单位盖章确认、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以及项目经理的签字认证,同时注明了具体的日期以作为此承诺的有效证据保存,以维护良好的劳务报酬支付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十四:自行解决承诺函》适用于那些参与建筑工程且需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项的企业,特别是这些企业的管理层和直接负责施工团队运营的相关人士。此承诺书对于预防因付款纠纷引发的劳务报酬欠薪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它能确保即使是在资金链暂时紧张的情况下,也能够让工人工资得到妥善处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