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讲解了不同类型公路货运车辆的最大允许总质量及其对应的轴数和车辆类型关系。这份标准具体列出了从二轴至六轴的不同车型(包括普通载货汽车、中置轴挂车列车、铰接列车及全挂汽车列车),以及它们对应的总质量限值。对于二轴货车而言,文件强调其车货总重不能超出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总质量限制;而在轮胎数量有所缺省的情况下,每缺少两个轮胎,对应车型的总质量限值将会减少3吨。特殊轮胎尺寸条件下不会对某些车辆进行总质量限值的削减。同时规定,在特定装配条件(如采用宽断面轮胎或双胎并配合空气悬架系统)下,三轴和四轴的货车总质量上限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例如4轴铰接列车若具备上述配置,则最大允许总质量可提高至37吨。此外,针对没有明确列举类型的汽车和列车,应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的标准来确定总质量限度。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适用于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内涉及公路货物运输的相关企业和个体运营者。它涵盖了各类装载运输设备的设计者、制造商、管理者以及使用和维修人员。尤其适合于从事长途干线物流服务的企业单位与个人司机作为操作指导和安全参考,以确保其在日常运输工作中正确掌握不同类型货车的最大容许重量限制,从而避免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引发的安全隐患,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同时也可以成为行业监督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资料,协助相关部门有效执行超限超载控制措施,保障公共道路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