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讲解了2023年12月17日发布的相关安全管理规范与执行细则,覆盖总则、基本要求、安全检查实施等多个章节。办法明确指出国家铁路局与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职责,确立其为全国和辖区内的安全管理监督主体。针对责任主体方面强调了铁路运输企业应按法律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提供资金支持以保障安检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同铁路运输企业和交通企业间需确保安检互认或按约定处理。文件还列明了车站及列车在安全管理方面所需的具体措施,如设备配置、视频监控、人员安排等,特别提出设备必须达标且经常保养维护,不得使用被淘汰危及安全的检测器具。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与应急处理能力,并要保证着装和标志的统一性。针对突发状况提出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旅客安检效率,推进安检信息化等要求。最后详细描述了安检实施流程及旅客接受配合义务。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各地所有涉及铁路旅客运输行业的组织与人员,主要涵盖国铁、各地方铁路运营企业及各级铁路监管部门。该规定对于指导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且安全保障充足的旅行服务,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具体包括安检工作相关的设备制造商和技术提供商,他们需要按照规定生产符合要求的安全检测设备。同时也适用于广大的出行旅客,让其清楚知晓安检过程和自己的权利义务,有助于维持和谐顺畅有序的公共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