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例汇编》讲解了当地一家加油站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具体案例。案情简介部分提到,2020年至2021年间,该站仅制定了简单的培训计划,并在2020年共组织了5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每次持续2小时左右,通过口头提问或现场演示进行考核,没有正式的书面考试。特别是新进员工陈*在入职后3个月才接受了一次安全培训,但时长未达到72小时法定要求。调查与处理指出,这些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其次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特定行业中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为至少72学时每年再训时间不低于20学时。基于违法事实和情节,揭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的命令,处以伍万元罚款。法律分析详细解读了所涉法律法规条款及其具体适用情况。考虑到2021年9月之后新的安全生产法已经施行,本次处罚依据的是案件具体情况。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例汇编》适用于所有可能涉及危险品操作或其他特殊行业(如化学品、矿山等)的企业及管理者。对于此类企业和他们的管理人员而言,了解此类案例有助于深刻认识依法进行职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避免因为不充分或不合规范的安全教育而导致的安全隐患甚至法律责任。同时,它也给其他希望遵守相关法律规章并确保生产安全的企业提供了一个参考模板。此外,地方安监部门也可以将其作为开展安全执法、宣传以及监督指导工作的有效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