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施工安全监理制度》讲解了项目公司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实施安全监理的管理内容和要求。该制度明确了安全监理的范围,引用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如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办法(2012年版)》。制度中定义了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术语,并详细阐述了这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方法。管理内容与要求部分强调了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手段,加强对施工安全的控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理承包商需建立独立的监理能力,配置足够的合格监理人员和必要设备,建立健全安全监理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并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此外,制度还详细列出了监理承包商对施工承包商报审文件的审查要求,以及对重要设施和重大工序转接的检查要点。
《基建施工安全监理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的建设施工安全监理管理,特别适用于那些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进行安全管理的建设项目。该制度不仅适用于监理承包商和监理人员,也适用于施工承包商及相关责任单位,确保所有参与方都能遵循统一的安全监理标准,共同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