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监理巡视制度》讲解了针对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巡视监理方案,明确具体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需依据施工安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安排施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理的巡视监督工作,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安全巡视监理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对于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应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同时将巡视、旁站监理的情况详细记录在巡视旁站监理记录表中。各专业工程的安全巡视、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应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并提前制定方案。安全监理日常巡回检查的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情况、钻机的使用情况、用电安全、模板作业的安全、混凝土灌注作业的安全、金属结构安装作业的安全、机修作业的安全、压缩空气作业的安全、高空作业的安全、电氧焊切割和涂漆作业的安全和防护、水上作业的安全、运输和装卸车辆的安全、吊捆工索具的使用情况以及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监理在检查和巡视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对现场作业人员提出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对严重违章违纪或屡教不改者,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排除;对重大安全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停作业,并从危险区域撤出施工作业人员,待安全隐患确认排除后,经监理工程师和专业人员审查签字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施工安全监理巡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监理单位,特别是涉及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的项目。该制度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了详细的巡视和旁站监理操作指南,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桥梁、隧道、高层建筑等大型复杂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