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隐患排查导则》讲解了适用于辽宁地区的企业开展职业卫生隐患排查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指南。文件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职业卫生隐患的分级制度,并明确划分了一般与重大隐患的界限。文档详细列明了从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到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多个方面的一般职业卫生隐患。同时针对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隐患,该文件给出了可能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描述和判断依据。在基本要求章节,强调用人单位需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包括目标考核机制、配套奖惩措施以及各级员工的责任分配细则,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整体工作的全面负责要求和其他人员的相关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及内容上提出要进行系统的自查与整改措施制定并确保可追踪记录。档案管理和持续改进一节还对资料保存形式以及如何实现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优化作出了规范性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隐患排查导则》适用于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内部相关人员使用。具体来说它针对的是矿业、化工、机械加工等行业中有较高职业病风险的工作场所,同时也可用于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行业的相关单位。对于这些行业领域中的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一线岗位工人等都是重要的操作指引,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标准有效实施职业卫生隐患的识别、评估、预防与整改。此外,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也可以参考本导则内容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开展监督管理活动,以推动区域内整体的职业健康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