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定义及消防设计、施工要求》讲解了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要求。描述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包括宾馆、商场、学校教学楼、医院病房楼等多类场所界定为人员密集场所,且明确指出菜市场和特定功能空间如观众厅、会议厅也为人员密集场地的内容。文中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计从建筑、电气与给排水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在建筑方面规定了一级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各场所的功能布局,疏散门的设计以及安全出口的数量设置原则等;电气方面则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用场所及范围作出规定,明确了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具体设置位置、光照强度及相关要求;给排水方面的内容主要涵盖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的布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配置及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安装规则,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在遭遇火灾时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及消防设计、施工要求》适用于各类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包括宾馆、商场、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建设方、施工单位、管理单位,以及相关领域的设计师、消防工程师和技术人员。该文档同样可作为政府部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参考依据,帮助各类公共场所达到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从而降低潜在火灾风险并有效提升应急疏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