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和设置场所》讲解了水灭火系统在建筑中的广泛应用及其例外情况,明确了不适宜采用水扑救的火灾类型,包括遇水发生剧烈反应或释放可燃气体的物质、高温粘稠可燃液体以及用水扑救会导致破坏加剧的对象等。文档还全面阐述了不同类型的消防给水系统的适用场合,包括室外与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布设标准。此外,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进行了详细的分类说明,并将各类建筑物根据其功能、结构和火灾风险划入不同的自动喷水系统布设范畴,例如湿式、干式、预作用系统,同时也指定了需使用雨淋系统、水幕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位置。
《水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和设置场所》适用于从事建筑设计、消防安全评估、施工单位、设备安装与维护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尤其适用于建筑消防设计、工程规划及监管审批环节的技术管理人员;同时本指南对于工业生产企业(如纺织厂、木器加工厂)、商场与综合办公楼运营商,高层与超高层民用建筑物开发方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该规范还为文物建筑管理单位、医院、图书馆、交通枢纽设施、汽车库以及危险物品存储场地提供了关键性的消防安全配置参考依据,帮助相关行业准确落实消防技术规范以保障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