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讲解了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所需填写的各类信息与材料要求,描述了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必须提交的基本情况、重要安全信息及其他相关事项。文件详细列出了申请企业需提供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与专业、申请性质(初次评审或延期)以及申请等级(一级、二级或三级)。同时明确了企业性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员工总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固定资产及主营业务收入等数据填报要求,并要求注明是否有倒班情况及其具体方式。文件还规定了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的填写规范,以及企业在申请前已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记录。此外,若企业为集团成员单位或已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也需如实申报相关信息。企业还需成立自评小组并列出成员名单及其职务职称。在重要信息部分,文件要求企业概述其主营业务范围、发展过程、组织架构、产业规模及行业地位,同时说明近三年内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或重大职业病情况,阐述安全管理措施与绩效,并披露是否存在特殊危险区域或运营限制。文件强调企业须承诺提供真实信息,并附上多项支撑材料,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清单、组织机构名录、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备案资料、自评报告及扣分汇总表等。自评结果需以百分制形式呈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若企业有上级主管单位,则需取得其意见;各级安监部门根据申请等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最后,附件中的宁波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托备案表进一步明确了评审单位资质审核流程,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与合规性。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适用于冶金、建材、有色、化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各类工矿贸企业,尤其适用于正在开展或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拟申请相应等级评审的企业。该文件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规范性文本,广泛适用于申请一级、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特别是在宁波地区或其他参照类似评审流程的区域运营的企业更具实践指导意义。文件内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标准化创建工作组、安全管理负责人及相关第三方咨询与评审机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企业标准化评审材料进行初审、备案和监管时使用。凡涉及重大危险源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自评打分与整改闭环管理的企业均应依据本申请表格准备材料,确保符合标准化评审的程序性与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