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责任倒查制度》讲解了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防止煤矿事故发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树立“隐患排查零盲区、隐患治理零搁置”和“制造隐患有代价、排查隐患有奖励、整改隐患有报酬、未改隐患严追责”的安全理念,推行班组联保安全管理模式和隐患责任双倒查机制。该制度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和倒查的原则,即全员参与零盲区、全程跟踪促整改、责任倒查严追责。制度适用于矿井各部室、区队,成立隐患倒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隐患排查分析会和隐患治理总结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专项措施和应急预案,全程管控隐患整改过程,并对隐患产生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倒查,追究相关部门及个人的责任。隐患排查工作分为班排查、日排查、周排查和上级部门检查,分别由不同层级的管理人员组织实施,重点排查现场“三违”情况、瓦斯、水害防治、顶板治理等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治理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需矿长审批后实施,实行分级监控并明确各级监控责任人。隐患验收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严格遵循“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隐患治理形成闭合管理。隐患责任倒查范围包括未按期整改的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隐患的人、重大隐患漏查的责任人、上级查出而下级未查出的隐患责任人、隐患整改验收不严格导致隐患重复出现的责任人、危险源辨识不到位的责任人以及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的责任人。
《隐患责任倒查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区队,特别是安全管理部、生产部、技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的责任分工和严格的倒查机制,提升煤矿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适用于所有参与煤矿生产管理和作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