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讲解了为及时准确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严肃有效的调查处理并迅速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工作,从依据、适用范围到术语定义进行了明确。该文件规定基于相关法规条例制定了详细的操作规范。具体而言,描述了事故根据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程度被分级的体系,例如特别重大事故指死亡人数超过30人等不同级别对应的危害指标,并以此来指导不同情形下的应对措施。文档中对责任也进行了划分说明,如承包商需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指挥部HSE部等监督应急准备工作;强调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应当向施工单位负责人乃至更高层级汇报以确保报告及时准确,不可迟报、谎报、瞒报,同时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以遏制灾害扩展,以及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地点启动应急响应并做好各种善后工作的内容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中的所有项目。此规定涵盖工程建设中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单位及员工,特别是针对参与建设过程的各种承包商、监理单位及内部各级部门和管理层级,在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期间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及其相应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流程提出了要求和指南。这些指导原则确保各个单位和相关人员能够理解如何准备应急预案、怎样履行职责并且在遇到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可以快速、准确地做出反应,以保障人员安全和降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