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监员管理办法》讲解了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中的监督检查职能,以及提升群监员工作积极性的管理措施。该办法涵盖了三个主要章节。在第一章中,阐述了群监员的聘任机制、任期及解聘流程。明确聘用需个人自愿且经多层级推荐审核,并对胜任能力和背景条件作出了严格规定,包括从业经历、文化水平与职业素养等要求。第二章深入剖析了群监员的各项权利和职责。权利包括安全生产的知情、参与班组安全民主管理、监督检查、接受教育培训、停止作业并组织避险、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的权利以及批评检举控告等方面;同时列出群监员九大职责:协助安全管理落实、进行安全教育宣传、监督生产设施与工作环境安全隐患并处理不安全行为、紧急情况下停工避险、参与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建设性建议等具体事项。第三章确立了群监员工作机制,从工作规范(如佩戴徽章、记录安全监督活动)到定期会议培训计划,还包含基层工会信息汇总上报流程的规定。
《群监员管理办法》适用于煤炭行业内部矿井安全管理领域。针对所有矿内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岗位或潜在接触生产环节工作的人员尤其是基层班组工人和各级管理人员来说,这是一部重要文件。其旨在确保矿山企业能够系统化地建立和完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通过制定细致的聘任、权责及工作机制,保证每位群监员能在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对于促进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质量提升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