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职能部门安全职责》讲解了非核心安全生产部门在公司内部承担的安全相关责任和义务,明确这些职能部门须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全面责任。文件阐述了各部门需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层面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严格执行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协助推进公司的整体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确保能顺利进行并落实安全知识教育。文中提出各部门有义务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鼓励分享优秀管理模式给到公司作为参考和应用。另外强调研发和工程设计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融入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这些必须遵守并且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出差以及外出施工等情形下工作人员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其他职能部门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型企业在构建和优化内部管理架构时使用,尤其是为那些不在一线生产但是依然需要保障其内部安全操作的所有业务职能部门提供指引,例如行政部、研发部、市场销售部等。这一指导原则同样适合制造业,建筑业等领域中希望强化企业内各个支持环节安全性,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机构,确保企业内除了主要作业区,其余部分也能符合严格的安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