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讲解了固定资产的定义、分类与具体管理办法。该制度描述了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标准,详细列举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特别注明非主要设备但价值高且使用期限较长的物品也应进行核算。文件强调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记录要做到账实相符,规定了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各自的职责分工以及如何保证信息准确无误的传递更新,同时为不同类型固定资产设置了明确的成本入账规则和折旧政策,如采用直线法分别设定3年或30年的不同折旧周期,并就不再继续提折旧的具体情形做了清晰描述。最后,针对定期盘点流程进行了规范,指出每年必须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全面的资产核对工作,并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各行业企业管理层及其下属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这一制度对于制造业尤为适用,由于制造业依赖大量昂贵而耐用的生产设备,因此正确管理和跟踪这些资产至关重要。同时对于服务性企业也同样具有参考价值,比如拥有众多办公用电脑及通讯工具的企业需要按照此制度规范地记录与维护这些财产的信息,在提高资产利用率的同时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该制度帮助企业在资产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实现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