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讲解了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通过该制度,明确了从公司总经理到各个职能科室负责人在完成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需要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核心原则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强调了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其直接分管业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文中具体列举了总经理以及各关键职能科室,例如安全科长和财务科长的具体岗位职责与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其中,总经理不仅需要进行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还必须把关安全生产的整体部署;安全科长则需负责起草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施行,并且要对生产事故展开调查处理。至于财务科长,除了日常财务监督之外还需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等。
《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适用于各种设有复杂组织结构,尤其是涉及多个业务部门及职能单位的企业,如交通运输企业、制造型企业或其他任何存在潜在安全隐患并依靠严密内部管理机制保障安全运行的行业。本文件旨在为这些企业提供一套可参照的框架,以帮助明确各级员工在保证日常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上如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它同样有益于已经确立或将要建立类似责任制架构,力求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与防范风险能力,追求更安全工作环境的组织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