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讲解了为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保护环境以及杜绝环保事故制定的一系列环境保护目标与要求,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须严格遵守并实施。此责任制明确规定要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强调了在采购环节确保所有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重要性,要求在选购这些物品时需索取必要的证明和使用说明书以保证正确的操作流程。对于新建、改扩建项目,规定中明确了必须遵循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及投入生产的“三同时”原则,并且在项目的开始阶段就应当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确认环境条件适宜后才可建设,试运行后还须做进一步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未经合格验收的项目严禁继续投产。另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还指出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污水禁止排入生活水体,并保证污水排放指标完全达到国家标准。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适用于需要对环境保护进行精细化管理和责任分配的企业尤其是涉及生产建设的新建、改扩建企业。这份文件不仅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来预防环境破坏事故,也为采购、建设等部门设定了详细的操作指南以规范日常作业。特别是那些位于水资源附近或有可能产生污染源的工业企业,能够依据这一制度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内部环保体系,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执行,从而减少对自然和社会的不良影响,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