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厂长(经理),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应尽的重要职责。该责任制强调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指出要把确保员工的生产安全和健康放在关键位置,成为日常运营管理中的重要议题,并且针对各类潜在风险积极采取防控措施,从根源上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文中提到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来自国家层面制定的关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及政策制度,还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指示性要求等内容,定期进行检查监督,保证这些规章条例能够真正落地落实。同时规定,在企业有新的工程项目或是技术变革的情况下,比如新建厂房、开展新的生产工艺时,需联合各业务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其安全性与合规性,确保符合安全技术的要求方可继续施工或投产运行,避免任何安全隐患遗留其中影响整体生产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此外,对于企业发展规划中的每一阶段成果总结与未来计划安排,《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都将安全生产相关指标视为核心内容纳入其中,体现对这一工作长期重视的态度。
《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所有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中处于高层管理岗位并且肩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总指挥职责的相关负责人,无论是在制造业、加工业还是能源开发等领域。特别是对于那些从事可能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行业,如冶金、建筑施工、化工等行业的企业管理者更为关键。通过明确厂长(经理)所必需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对于安全防范措施的认识,引导各个管理层级积极参与到保障作业环境安全可靠的工作当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