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讲解了游船在安全运营中的各项管理措施和岗位职责,旨在保障游船的安全运营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该制度详细描述了水上事故应急措施,要求游船经营部门设立安全生产和防火组织机构,并定期进行灭火、打捞、抢救等演练,确保所有成员掌握基本抢救要领。此外,制度还强调了救生设备的配置和检查,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及时汇报和配合调查。在船舶驾驶员岗位责任方面,制度明确了驾驶员的职责,包括按航行规则驾驶、不超载、避让危险区域、应对障碍物和意外情况等。船员职责部分则强调了持证上岗、配备救生器材、不超载、不酒后上岗等要求。轮机员岗位职责部分则涵盖了发动机的维护保养和技术检查。游船安全管理制度部分明确了游船负责人的直接安全管理责任,要求设立乘船须知、严格控制出航条件、禁止酒后驾船等。码头安全管理制度部分则规定了码头的设置审批、经营人员的责任、安全设施的配备等。码头守则部分强调了乘客和船员的责任,要求遵守乘船秩序、注意天气变化、不使用破损船只等。救生员岗位职责部分则详细说明了救生员的培训、巡查、设备管理和水域检查等任务。乘船须知部分则提供了游客在乘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适用于游船经营部门、船舶驾驶员、船员、轮机员、救生员、码头经营人员及游客等相关人员。该制度特别适用于东平湖风景名胜区及其他类似水域的游船运营单位,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