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讲解了芦溪县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旨在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以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消除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预案定义了重大安全事故的类别,包括深基坑坍塌、整体模板支撑体系的坍塌、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建筑物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严重安全隐患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并明确了重大安全事故的界定标准为一次性死亡三人及以上或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预案还规定了各施工单位应制定重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制度,建立明确的责任制,确保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此外,预案详细描述了芦溪县建设局成立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及其主要职责,包括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控制事故恶化和扩大、协助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等。
《芦溪县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芦溪县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特别是县建设局及其下属部门,如安监站、建管股、城建股、招标办、质监站等。该预案对于提高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