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讲解了为提高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的损害,确保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预案详细描述了适应范围,指出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辐射事故均适用此预案。文中强调了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包括放射源使用和保管的责任落实、严格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以及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此外,预案还明确了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包括组织制定预案、协调应急处理工作等。应急办公室则负责落实日常应急工作、组织培训、联络相关部门及后勤保障。在辐射事故报告方面,预案规定了事故报告的时间和程序,要求在 2 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在 24 小时内提交辐射事故报告卡。对于辐射事故的处理,预案提出了立即撤离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彻底清除污染、估算受照剂量等具体措施,确保将事故影响降至最低。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源使用单位及相关监管部门,尤其是涉及放射源管理和使用的医疗机构,如医院、诊所、放射科等。该预案旨在帮助这些单位建立健全的辐射防护管理体系,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能力,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