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讲解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非煤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危险因素、适用范围、启动标准以及组织机构及职责。预案旨在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降低突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预案详细列出了可能发生的三类安全事故:砖用粘土类事故(如窑体坍塌、烟囱倒塌)、河道砂石采挖事故(如沉船、翻船、火灾)和露天麻石开采事故(如山体崩塌、火药爆炸)。预案还明确了不同级别的响应标准,包括一级响应(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二级响应(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和三级响应(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预案中还详细规定了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组成及各自的工作职责。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湖南省湘阴县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的企业,如砖厂、砂石采挖工程船和麻石开采厂。该预案不仅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套详细的应急救援方案,还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应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事故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操作指南。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分工有助于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