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及时准确地进行工伤事故统计,提供科学安全管理依据,针对在建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时的具体报告、审批流程和相关处罚措施。规定指出,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项目部需立即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及相关单位,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由项目经理上报分公司安全处。主管领导需组织调查组查明事故详情并提出处理意见,重伤事故需填报调查报告书并上报总公司安全部。安全部门在接到报告后,需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最终由劳动部门审批结案,所有资料由总公司存档。劳动保险福利机构根据审批意见处理工伤鉴定或伤残评定。对于隐瞒事故的行为,公司将对项目部及分公司主管领导进行罚款,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总公司对揭发隐瞒事故的员工给予奖励并保护其隐私。
《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各在建项目部及其上级分公司,特别是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处工作人员以及劳动保险福利机构(工会)。该制度旨在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