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安全管理科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目标。该文件涵盖了从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到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同时,文件还强调了组织和协助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和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外,文件还提到了通过现场检查解决安全隐患,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以及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文件还明确了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执行。文件进一步指出,要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确保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最后,文件详细列出了安全生产的责任目标,包括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 100%、文明施工达标率 100%、每周每个工地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 100%、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1.5%以内、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 100%、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三宝”、“四口”防护达标、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模板工程和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该文件为安全管理科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帮助其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文明施工,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