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扰民施工措施》讲解了在施工过程中为保障周围单位和居民良好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在晚上10时至早上6时原则上停止所有建筑施工活动,尤其是高噪声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需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排放;施工车辆进出时应避开上下班(学)高峰时段,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或事故;运输车辆须保持清洁,并采取措施防止散装材料散落或飘落;若施工导致环境污染,应立即停工并迅速清理;施工现场周围需设置安全警示牌,并在夜间增设照明和警示灯;施工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禁止骚扰周边单位和居民;施工现场应设立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与当地单位和居委会保持沟通,及时解决扰民问题。
《不扰民施工措施》适用于建筑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特别是在城市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进行施工的项目。通过执行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升施工管理水平,确保施工活动与周边社区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