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讲解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该文件指出,委员会需要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劳动保护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检、自改、自防能力,督促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同时,委员会还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确保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劳保用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特别是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委员会还需督促和协助行政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将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评比、计酬的重要条件。此外,委员会要经常组织检查劳动保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解决。委员会还负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违章指挥和重大事故隐患有权提出停产整改建议,必要时支持职工停止操作,撤离危险现场。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查清事故原因,并有权代表职工和家属对事故责任人提出控告,追究其法律责任。最后,委员会需督促安全部门做好新工人、换岗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教育、考核和发证工作。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工会组织,特别是在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中,如制造业、建筑行业、化工行业等。该文件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导和职责划分,帮助其有效履行监督和保护职工权益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