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排水安全技术措施》讲解了兴隆煤矿在自行停止井下采掘作业,仅进行井下通风排水工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劳动组织及排水地点的规定,明确每班下井排水必须有一名矿领导带班,并配备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和排水工,排水地点为井底水仓。一通三防部分详细描述了瓦检员的责任,包括排水前的瓦斯检查、停风或停电时的应急措施、瓦斯排放制度、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和管理、局部通风机的设置和运行要求、风筒的安装和维护等。机电方面强调了电气设备的入井前检查、防爆要求、停送电程序、检漏继电器的使用、供电系统的故障处理、线路的吊挂管理等。运输方面则规定了持证上岗、绞车操作规范、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连接装置的检查和维护、行车与行人的安全制度。
《煤矿通风排水安全技术措施》适用于煤矿企业在停产期间进行井下通风排水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和排水工。该文件对于确保停产期间煤矿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适用于那些需要进行井下通风排水工作的煤矿企业。